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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香斋
壬辰年正月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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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版主: 古香斋 创建日期: 2010-01-15 12
上帖者: 古香斋 上帖日期: 2010-08-23 12:30:28 最后跟帖日期: 2010-08-23 13:48:26

Jury Duty的通知,就了解了以下美国的陪审团制度。那是觉得很奇怪,陪审团都是像老婆这种毫无法律背景的人担任的,而他们却拥有最终的生杀大权。难道他们比法官都专业?后来想明白了,什么是法律?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什么?没错,法律是用来惩恶扬善的,但惩恶扬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社会和谐,是为了让社会上每一个人都快乐,安全地活着。什么是社会民众?就是像我老婆这样的普通民众,工薪阶层,家庭主妇。他们当然就应该有比法官的个人好恶有更大的权力。尽管该制度有其缺陷,但是利远大于弊。

举这个例子并不说明可以生搬硬套至中国,而是要学习人家的精神,结合实际社会情况摸索出一个更好的制度。

 

当忠于配偶成为干部考核标准 古香斋 08-23 12:08
其实老祖宗早就有妙法了 太空盲流 08-23 14:28
另外 太空盲流 08-23 14:42
太“三俗”了 太空盲流 08-23 14:43
几年前老婆曾收到过 古香斋 08-23 12:30
不错 太空盲流 08-23 13:48
恩,我是说这个陪审团制度也是有条件的 古香斋 08-23 15:37
我的意思不是反驳你所担心的生搬硬套 66.130.x.x 09-04 06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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